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责任安排编制的告诉
依据《党和国家安排改革计划》和《党中央、国务院议事和谐安排优化调整计划》,经报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责任、安排、编制调整事项告诉如下。
一、将科学技术部的安排拟定科技促进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责任划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安排拟定并和谐执行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承当全国老龄作业委员会的具体作业等责任划入民政部。
四、将科学技术部4名行政编制、1名司局级领导职数划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3名行政编制划入民政部。
调整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内设安排19个,机关行政编制44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8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