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6日,四川达州市渠县渠南街道大山社区渠县远卓恒鑫商贸有限公司在建农产品冷藏保鲜库建设项目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32.8万元。据应急管理部官方微信7月9日消息,近期,四川省达州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公布了该起事故的调查报告。经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23年11月26日7时30分左右,雍某、肖某陆续到达浩森合作社农产品冷藏保鲜库项目工地组织施工管理,王某组织现场工人对钢架棚进行刷漆和焊接。
7时50分左右,肖某到旁边指挥吊车,雍某在工地搅拌机旁边接水管,王某等人4人推动高8.95m的移动操作平台至另一钢结构棚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不慎碰触横跨施工现场上空的一条离地高度7.96m的10KV高压输电线路,形成单相触电,造成1人当场死亡,另外3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调查报告数据显示,事故直接原因是作业人员违规搭设移动操作平台。现场事故触电点高压线米,违规搭设的移动操作平台高于10KV电线m。现场作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由于现场材料堆码无序,现场堆码的保温板与高压线KV电线m的移动操作平台从此间隙强行进行推动时,未谨慎观察周围潜在的危险因素,导致操作平台上端触碰到10KV电线人触电死亡。
事故间接原因有多个。远卓商贸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严重缺失;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所雇佣的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基本安全常识;风险隐患排查不到位,对现场安全风险辨别不足;现场管理不到位,未及时纠正作业人员危险作业行为;在10KV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施工作业,未向电力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审批手续,冒险作业。
违法发包、分包项目工程。无相应建筑资质的远卓商贸公司建设该项目,远卓商贸公司将工程建设发包给无建筑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个人熊某承建,熊某又将项目建设转包给无劳务公司资质的个人雍某承建土建和钢结构棚;雍某将钢结构工程建设分包给无“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王某等人进行实施工程作业。违法发包、分包项目,导致对施工全套工艺流程没有办法进行有效质量安全监管。
华聪置业公司履行产权线路维护管理责任不到位。华聪置业公司作为10KV南南线路三材支线产权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责任不落实,对应当知道距离高压线米安全防护距离可能危及高压输电线安全的高压输电线下作业行为没有有效阻止,也没有报告给供电企业和电力主管部门。未经供电企业同意非法为远卓商贸公司提供临时施工用电。
属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管理不到位。渠县党委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渠南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及工作机构安全检查未落实,未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其中,建议司法机关处理人员3名。熊某系承建该项目个体,负责该项目全面工作,对施工现场未进行相对有效安全管理,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涉嫌犯罪,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
雍某负责施工现场管理,没有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对施工现场未进行相对有效安全管理,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重要管理责任,涉嫌犯罪,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
肖某负责施工安全和质量管理,没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对施工现场未进行相对有效安全管理,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重要管理责任,涉嫌犯罪,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
此外,傅某未有效履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建议由达州市应急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龚某未认真履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产权范围内输电线路未进行相对有效安全管理。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建议由达州市应急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对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公职人员履职方面的问题,移交纪委监委责任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组,由纪委监委提出处理解决的建议。